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8日消息(记者 谭琦)2月28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召开的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提出将划定机动车低排放和零排放区域,进入低排放或零排放区域的机动车必须满足相应排放要求,否则将面临相应处罚。
《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刘洋摄
2021年12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面修订的《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海南省机动车保有量每年均持续增长,2021年已达到170万余辆,机动车污染问题已成为大气污染主要来源,影响海南空气环境质量。”据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伍晓红介绍,根据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分析,机动车等移动源尾气排放是海南PM2.5的主要来源,占比高达30%,是所有污染源排放之首,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臭氧生成的重要前体物,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制约海南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发展的关键因素。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伍晓红发言。记者 刘洋摄
《规定》中对污染物排放大、污染严重的车辆从严监管,提高环境准入要求。海南将提出划定低排放和零排放区域,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道路交通发展等情况,划定并公布低排放区域和零排放区域,进入低排放或零排放区域的机动车必须满足相应排放要求。针对海南常年温度较高的情况,还将严控车用汽油蒸气压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燃料等产品质量及汽油蒸气压指标监管。
“海南还将对驾驶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或监督抽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适用更加严格的法律处罚标准。”发布会上介绍,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新增处罚代码“7099”,将原处罚金额由100元提升至500元,海南也是全国首个公安交管部门新增尾气超标处罚代码且加严处罚的省份。
此外,海南还规定对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十年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于进行环保排放检验,并实现机动车环保检验系统和汽车维修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闭环管理,提高治理水平。
下一步,海南还将加大推广新能源汽车,严格控制燃油车保有量,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工作,推行“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联合监管机制,尽快实施黑烟车电子抓拍执法,全面减少海南机动车尾气排放。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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