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海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
发布会提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已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实施《海南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陆域生态系统(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技术指南》有哪些内容?下一步应用有何考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向玲作出解答。
据向玲介绍,《技术指南》适用于海南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开展陆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工作。《技术指南》明确了核算的原则、步骤、指标,统一了数据来源和定价参数,规范了海南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清单、实物量和价值量的核算方法。
向铃表示,《技术指南》发布后,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市县和重点区域开展GEP核算工作。结合市县核算结果,进一步完善《技术指南》。同时,探索核算结果进决策、进规划、进项目、进考核。探索核算结果应用在国土空间管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环境治理评估、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等领域,将调节服务产品的核算结果作为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标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标准等的依据参考。在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过程中,将GEP核算结果作为生态效益评价。推动核算结果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并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推动完善绿色政绩考核制度。
文中相关文件:
1.海南省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2.海南省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3.海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于商报全媒体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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